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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和《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标准》(附件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二、今年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名额88人;二等奖学金名额66人;三等奖学金名额44人。各年级的分配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办核算后公布。博士研究生名额15人。

三、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答复。

3、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原则,拟申报的同学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学生个人需要填报和上交的材料

(1)符合要求的学业奖学金申报者请于2021年9日25日下午17:00点前将个人支撑材料(按成绩、科学研究、非科研类获奖、思想品德)提供原件和纸质件用文件袋装好统一交班长,电子扫描件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班长,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

(2)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附件5),按明细填写清楚。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导师需签名后上交,获奖等级暂不填,等评审结果公示后由评审委员会填写),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各班班长需完成工作和上交材料如下:

1、完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2、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生所交的实证材料,组织班委对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打分。

3、电子档和所有材料的纸质件9月27日下午5:00前交至学院科研办。地点:云理科楼C-526,电子版发至1012115469@qq.com,(邮件以年级和类别命名)。

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五、其他事项

1. 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 科研情况分的计算区间为上交学院申请奖学金材料的截止时间。

3.本办法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标准》

附件3  个人申请表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附件2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 .pdf

【附件】学生学业奖学金填写表格.rar

【附件】附件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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