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5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的文件精神,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学院必须严格审核下列材料:培养计划,选题报告表,学习成绩,教学实践评定表,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书,学位论文及文献综述,材料不全、学分未修满或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规范的同学将不允许答辩。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可不进行公开发表论文的审查,其它需要审查的材料如下:培养计划,选题报告表,学习成绩,专业实践评定表,学位论文及文献综述,材料不全、学分未修满或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规范的同学将不允许答辩。 注: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应依照《登录入口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4)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于10月15日前把经学院审批后的《登录入口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及学位办审批签字盖章。 (3)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等在职研究生答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录取为正式学员满两年;按规定修满学分;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学院务必尽快通知非全日制答辩人员向学位办提供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 二、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开题信息 全日制毕业生务必于2011年10月1日提交开题信息;非全日制毕业生务必于2011年10月20日提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对于未在系统内提交开题或开题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将不允许答辩,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通知通告栏的《关于要求拟毕业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开题信息的通知》。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及提交论文(10月28日前) 学院对符合答辩资格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数进行统计,将拟答辩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填写)报送至学位办,其中纸质材料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学院报送名单前认真核对,答辩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增加。 学院把拟答辩人员名单报送至学位办后,学位办将按答辩人数的1.2倍给每个学院分配系统检测篇数,学院检测前设置文件夹时须选择“去除第一作者发表文献”,才能剔除作者本人发表文章所形成的复制比。 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进行系统检测。 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标准如下: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30%;文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文字复制比≤40%。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以上标准的硕士学位论文务必修改并达到上述标准后方能参加盲审并申请答辩。 各相关学院务必于10月28日前提交全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系统检测最终结果电子版、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填写)和需要送审的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如有变更,必须将最新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位办。研究生部将核查全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是否能够送审的依据及校学位评定会议的审查依据。 学院因未能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导致论文不能对外送审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学院如果未如实报送检测结果,研究生部发现后将取消相应学生的答辩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论文校外盲审(11月20日前) 1.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系统检测定稿后全部送外校进行双盲评审(5本),研究生部组织对外送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完成学位论文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相关专业的三位副高以上人员组成,包括:导师,一位校内专家和一位校外专家,校外专家的论文评审表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评审通过后,研究生部将把下半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送至校外进行双盲评审(1本/人)。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经检测并修改后由导师出具一份评审意见,此外,学员还需提供2本双盲格式(导师和学生姓名用*号替代)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学位办将于11月25日前把论文评审结果反馈至学院。 注: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向学位办报送保密名单和申请报告。 五、答辩材料的领取(11月10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答辩材料由学院领取,具体如下:档案袋1个、教学实践评定表1份或专业实践评定表1份、论文评审表3份、答辩申请书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答辩表决票5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2份(该表是填写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的重要依据,学位档案1份,另1份交研究生部备查); 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材料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发放。 六、组织答辩(12月15日前完成) 学院结合论文的评审结果对学生的答辩申请(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答辩。 七、学生向学院提交学位档案(12月15日前完成)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申请材料,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辩流程中的规定,将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应栏填写好,送交学院检查。同时还应向学院和校图书馆提交论文和中英文长摘要的电子版(需向图书馆领回论文提交回执单放入档案袋中)。 学院应对袋中所有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在相应栏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校(研究单位)意见”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学工工作的老师填写,“(研究单位)对毕业生业务能力……”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12月20日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由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全日制博硕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等各类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进行讨论审核。讨论通过后,由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的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九、向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必须在12月22日前完成) 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2本)、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全部论文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位办将在2份学位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并返还给学院进行归档。 非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3),学位申请的全部档案(档案清单见相应答辩流程,论文每人提交1本至学位办即可)、全部论文电子版、两寸蓝底照片每人2张和全部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尺寸为120*160,大小在15k以内)。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都应至少留存1本备查。 上述材料请学院相关负责人仔细清点汇总完毕后一次提交至学位办,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登录入口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上签名。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一、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学位档案处理 全日制硕士学位档案由学院派专人负责归档。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一周内,学院应将进入学生人事档案的相关材料(学习成绩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教学实践报告表1份或专业实践评定表1份,学位申请材料1份)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学工部,其他材料材料的归档、编目和制卷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完成。 十三、学位信息采集(2012年1月10日前) 各相关学院登陆学位信息采集子系统,学术学位填报依据为《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专业学位填报依据为《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请学院认真完成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填报、核对和提交工作。 附: 答辩进度安排表
研究生部 2011年9月14日 附件1:《登录入口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2011年下半年拟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前填报) 附件3:2011年下半年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答辩并开完学院评定分会后填报) 附件4:《登录入口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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