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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012-05-21

今年毕业的研究生注意了,学院要求在答辩后第三天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交者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5月16日——19日答辩的同学,材料递交时间为:5月21日下午15:00前

5月21日答辩的同学,材料递交时间为:5月23日上午10:00前

材料清单:

1)培养计划1份;

(2)论文选题报告1份;

(3)导师签字认可的文献综述1份;

(4)教学实践评定表1份;

(5)学习成绩表2份;

(6)学位论文4本(2本留学院,2本交学位办);

(7)学位论文导师和专家评审书3份;

(8)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9)学位申请材料2份;

(10)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11)答辩表决票;

(12)3000字的中英文长摘要1份;

(13)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

(14)论文电子版1份(包括长摘要、正文等);

(15)授予硕士学历人员登记表1份。

科研办

2012-5-21


附件:

上一条:关于研究生申请调整住宿校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