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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党支部、党员参加2022-2023学年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2-11-10

学院各党支部:

接校组织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为促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推荐优秀党支部和党员参评学校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按照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求,围绕“五个到位”建强院系党组织,对标“七个有力”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立项建设项目和条件

1.示范工程(样板党支部)

具备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见附件2)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3)要求。

2.“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具备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4)要求。

3.先锋工程(“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符合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                                                             

以上5个立项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条件再进行考评和推选,最终上报组织部。

三、工作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的支部和党员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示范工程”推荐申报表》(附件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6)、《“先锋工程”推荐申报表》(附件7)、《“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8)、《“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附件9)和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送给明珠老师。

2、其他事宜参见学校组织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附件10)。

附件:1.立项建设基本条件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5.“示范工程”推荐申报表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7.“先锋工程”推荐申报表

8.“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9.“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10.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中共登录入口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附件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docx

附件【附件1.立项建设基本条件.doc

附件【附件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

附件【附件5.“示范工程”推荐审报表.doc

附件【附件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

附件【附件7.“先锋工程”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8.“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9.“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10.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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