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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来源: 浏览量:


教通字〔2013〕3号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对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各高校在专业整理的基础上组织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此,教务处组织制订了《登录入口关于制订2013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城南学院组织制订了《登录入口城南学院关于制订2013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以下均简称《原则意见》),现已正式公布。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严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培养方案制订领导小组,并明确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人。由培养方案负责人组织成立培养方案起草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撰写执笔人职称原则上应为教授。

3.加强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与研讨。各专业要组织相关教师充分研讨,明确专业办学特色,理清办学特色的实现途径及举措。同时,做好用人单位与兄弟高校的调研,认真组织校内外专家研讨论证,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学校将推行三学期制。各专业在制订培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学期设置调整,合理设置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各教学环节的实效性。

5.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严格执行学校审定课程库,各学院不得自行设置相关课程。

6.培养方案文本格式见附件(附文后)。

二、时间安排

1月11日至2月底:学院成立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学习原则意见,明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负责人,由负责人组织校外调研工作,并组织相关教师开展广泛深入的研讨。

3月15日前:培养方案负责人组织完成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并指派专人完成教务管理系统数据输入工作。

3月22日前: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每个专业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参加论证),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分别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和城南学院教学部。

4月10日前:学校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4月19日前:各专业修改完善培养方案。

4月底:学校审批定稿,教务处组织编辑学习指南。

三、其他事项

1.各专业须按照《原则意见》要求开展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城南学院培养方案制订与本部同步进行,文本格式与内容和本部一致。但是,培养方案不能简单移植,要考虑城南学院办学特点,体现本部与城南学院人才培养的差异性。

3.各专业必须认真填写人才培养计划审核表,相关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22日前连同培养方案纸质件及电子文档(word,A4)一并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和城南学院教学部。

4.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2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58565,E-mail: jwcjyk2004@163.com。

城南学院教学部地址:金盆岭校区2号教学楼三楼。联系人:平老师,联系电话:82309819,E-mail:pingwj103@sina. com.

教务处

2013年1月22日


附件:

附件1:培养方案文本格式模板

附件2:通识教育、跨学院学科基础课程及拓展性课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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