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新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迹报送时间 2013年4月22日-4月28日 二、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或2008年以后毕业优秀学生。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或团队)学风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创新与实践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在上述基础上,申报者(或团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取得国家一等奖者; 2、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内权威刊物或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以第一署名人身份获得授权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5、以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在国内外获奖,或产生重大影响者; 6、2008年以后的毕业的学生,其在校期间取得创新成果符合1~5条之一者。 四、推选步骤 根据上述条件,请各学院推报2-3件大学生创新人物先进事迹,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推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各学院应对推报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在推报表相应栏内提供书面推报意见)。学校进行遴选,对于入围的学生学校将在校报或校视频新闻组织专题报道,对于特别优秀的事迹学校将向校外媒体进行推荐报道。 五、有关要求 1、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事迹推荐上来。 2、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按统一格式要求,分别提供先进事迹推报表、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各2份,并附电子档。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 ⑵提供推报人选事迹材料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论文、专利、作品复印件; 教务处 2013年4月1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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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入口大学生创新人物先进事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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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仿宋小三字体,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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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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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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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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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所在 学院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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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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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2、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3、此表可复印,如另制表格,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