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对标“双万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标准,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聚焦一流课程、教学著作、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奖、课程教学团队等专业建设重点任务,不断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建设经费为学校下拨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费,所指的专项培育分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支持材料类专业前沿课程学院自筹部分的建设,以及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院自筹经费的保障;另一部分以“材料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的形式,通过老师申报、专家评审、学院立项、结题验收等流程进行实施。
第三条 本方案所指的“材料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项目是指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立项的,以培育省部级以上标志性成果为目的的教学类项目。
第二章 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第四条 “材料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团队成员应承担专业核心课程(附件1),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学院专任教师以课程团队的形式申报。
2. 项目需围绕一流专业建设重点任务,并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培育潜力,优先鼓励已申报或取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的课程教学团队申报。
3. 项目执行期间,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完成以下第(1)项任务,且完成第(2)-(6)项中任意2项标志性教学成果。
(1)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负责编写该课程(附件1)的校级以上规划教材1本;
(2)团队成员每年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至少2次(教学创新、课程思政、课堂、信息化等);
(3)团队成员获教育行政部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1项;
(4)团队成员主持一流课程(金课)建设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立项;
(5)团队成员获课程思政及思政课程名师团队,或主持校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
(6)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教育类CSSCI或者CSCD核心库期刊(不含拓展版)及以上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2篇。
4.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明确项目的已有基础、培育方案、任务指标和经费预算,并提供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第五条 项目检查与验收
1. 项目执行期通常为三年,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论证、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2. 第二年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原则上要求完成约定目标任务可量化部分的1/3以上,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 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2. 项目相关支出票据由学院审核后,通过学校财务报销。
3. 项目经费依据项目推进情况分三个阶段下拨,立项后先拨付3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拨付2万元,教材达到出版条件后再拨付5万元。
第七条 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立项后不再享受学院教材出版的资助和奖励。
附件 专业核心课程
材料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请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