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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级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遴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 08:48    来源:

一、遴选对象与报名条件

根据《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本部录取的理科、工科类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除外),凡在校期间按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修读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土木)专业的学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申请转入工程力学专业的学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即具备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相应专业资格。

二、选拔方式

1.报名

符合上述“遴选对象与报名条件”的在校2017级本科生。

2.初选

由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转入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3.预录取

录取方式为:按照选拔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录取名单。

选拔综合成绩=高考标准成绩(50%)+在校基础成绩(50%)。

(1)高考标准成绩

各省(市)考生高考成绩折合成标准成绩,高考标准成绩=(考生高考综合分/该省(市)高考总分)×100,

 (2)在校基础成绩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学生应具备较强的数学和外语能力,在校基础成绩=(高等数学成绩+大学英语成绩)×0.5

 (3)确定预录取名单

土木工程学院根据申请转入学生的选拔综合成绩高低,按对应专业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20%左右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4.学校审查批准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批准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如无异议即确定录取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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