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建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复试录取方案
2017-01-03 供 稿:
为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及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副院长审定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科研办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
2、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审核办法
1.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必须参加选拔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学科考核选拔工作小组”,选拔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选拔。
2.审核结束后,选拔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审核情况进行打分,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所有审核内容都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
复试课程:
A、英语(口语+翻译+写作)
B、材料力学
3、面试
其中985高校毕业研究生可不参与材料力学的考试,仅要求参加英语考试和面试。受招生录取指标限制,复试淘汰人数不少于2人。
三、审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审核
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审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2.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四、录取
1.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审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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