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09-02 供 稿:张康
各位老师:
为贯彻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原则
本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依据是新颁布的《关于印发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学院制定的《登录入口土木与建筑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学院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审核工作。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17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17年研究生。
2.学院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负有主要责任,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细则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
3.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4.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学院将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16年8月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1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6.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层次、类别应当以学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科研经费以各培养单位的认定为准。
7.自2017年起,研究生院不再每年发文通知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每年5月底前完成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10月初前完成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和公示,具体时间安排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培养单位将符合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名单于每年5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7日前,申请人向学院科研办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其中有学校科研部、人文社科处和计财处盖章签字的资料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下面邮箱。
2.学院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将名单及相关材料(详见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表)报研究生院。
3.9月7日—14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注:
1)申请博士招生资格的老师(所有申请招博士生的老师,包含已是博导的老师)填写“附件2:登录入口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及“附件4:登录入口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2)申请硕士招生资格的老师(仅限新增的硕导)填写“附件3:登录入口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及“附件5:登录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
3)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的人员填写“附件6:校外导师选聘表”及“附件7:外聘导师汇总表”。
联系电话:0731-85256066
电子邮箱:1249798635@qq.com,385402627@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
2.《登录入口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登录入口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登录入口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5.《登录入口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6.《校外导师选聘表附件》
7.《外聘导师汇总表》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16年9月2日
附件:
·2016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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