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进入专业方向培养阶段。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学院需要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六周之前完成相应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为做好土木工程专业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业选择意愿,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基本原则,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公平、公正地进行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
(一)成绩优先原则。在学生申报志愿的基础上,原则上依据入学以来4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然后从高到低确定优先选择权。
(二)遵循志愿原则。站在“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高度,分流工作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今后发展意向和社会需求情况。在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方向特色和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原则。综合考虑各专业方向的教学资源,结合各专业方向学生就业状况,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工作进度,对学生综合成绩、分流结果等分阶段进行公示。
二、分流对象及要求
1.分流对象
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学生
2.分流方向
专业名称 |
分流方向 |
拟定班级数 |
备注 |
土木工程 |
桥梁工程 |
4 |
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未达到20人应取消,并组织学生重新选择专业方向。 |
建筑工程 |
3 |
岩土与隧道工程 |
2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2 |
智能建造 |
桥梁工程 |
1 |
建筑工程 |
1 |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 长:王 磊
副组长:付 果 黄阿明
成 员:系主任、教务办、学工办年级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公布分流方案。(10月9日)
(二)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四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10月9日))
(三)召开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动员大会,由各专业方向派一位老师参加,自备专业方向介绍PPT等有关材料;由年级辅导员对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学工办负责会议安排和通知学生,教务办负责确定各系宣讲老师。(10月10日前)
(四)学生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及兴趣,征求家长意见,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表。土木工程专业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方向志愿,要求所有志愿不能填写同一方向,且不能为空,并亲笔签名确认。智能建造专业每位同学可填报一个专业方向,不能为空,并亲笔签名确认。学工办收集志愿申请表纸质件和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电子件。(10月12日前)
(五)学院组织审核志愿表,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公示分流结果。(10月13日)
土木工程专业: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入学前四学期综合情况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直至选满专业方向的限定名额。对未能满足第一志愿者,则看第二志愿;未能满足志愿者,则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再次进行调整。如平均绩点相同,考虑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方向;
智能建造专业: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入学前四学期综合情况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直至选满专业方向的限定名额。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方向;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诉意见。
(六)最终结果报学校教务处。(10月16日)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学生必需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二)已办理休学的2021级学生,不参与2021级分流;从高年级降至2021级的学生,就读原专业方向。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1、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方向分流志愿申请表
2、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方向分流志愿填报情况汇总表(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