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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08:52    来源:

    按照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在2023-2024学年第学期进入专业方向培养阶段。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学院需要在2023-2024学年第学期第六周之前完成相应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为做好土木工程专业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业选择意愿,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基本原则,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公平、公正地进行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

(一)成绩优先原则。在学生申报志愿的基础上,原则上依据入学以来4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然后从高到低确定优先选择权。

(二)遵循志愿原则。站在“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高度,分流工作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今后发展意向和社会需求情况。在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方向特色和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原则。综合考虑各专业方向的教学资源,结合各专业方向学生就业状况,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工作进度,对学生综合成绩、分流结果等分阶段进行公示。

二、分流对象及要求

1.分流对象

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学生

2.分流方向

专业名称

分流方向

拟定班级数

备注

土木工程

桥梁工程

4

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未达到20人应取消,并组织学生重新选择专业方向。

建筑工程

3

岩土与隧道工程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

智能建造

桥梁工程

1

建筑工程

1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长:王  

副组长:付    黄阿明

 员:系主任、教务办、学工办年级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公布分流方案。(109日)

(二)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109日))

(三)召开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动员大会,由各专业方向派一位老师参加,自备专业方向介绍PPT等有关材料;由年级辅导员对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学工办负责会议安排和通知学生,教务办负责确定各系宣讲老师。(1010日前)

(四)学生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及兴趣,征求家长意见,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表。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可填报个专业方向志愿要求所有志愿不能填写同一方向,且不能为空,并亲笔签名确认。智能建造专业每位同学可填报一个专业方向,不能为空,并亲笔签名确认。学工收集志愿申请表纸质件和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电子件。(1012日前)

(五)学院组织审核志愿表,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公示分流结果。(1013日)

土木工程专业: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入学前学期综合情况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直至选满专业方向的限定名额。对未能满足第一志愿者,则看第二志愿;未能满足志愿者,则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再次进行调整。如平均绩点相同,考虑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方向

智能建造专业: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入学前学期综合情况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直至选满专业方向的限定名额。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方向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诉意见。

(六)最终结果报学校教务处。(10月16日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学生必需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二)已办理休学的2021级学生,不参与2021级分流;从高年级降至2021级的学生,就读原专业方向。



土木工程学院

2023108日


附件:

1、2021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方向分流志愿申请表

2、2021级土木工程智能建造专业方向分流志愿填报情况汇总表(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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