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12-22 供 稿:
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湖南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1、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2、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
本届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刘扬、陈若玲
副主任委员:严钧、施一满
委员:田仲初、肖勇刚、梁建国、王桂尧、吴从师、孙佳乐、研究生代表
秘书:张康
3、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硕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课程,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无课程补考;博士研究生无课程补考;
(六)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七)没有延长学习年限者。
4、根据评审通知,博士、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予参评。
名额分配如下:硕士生二年级5人,其中科学学位3人、专业学位2人;硕士生三年级3人;博士生1人。
5、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于12月24日中午之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土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应的实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装订成册)。
支撑材料时限范围:所有成果必须是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的,论文、获奖等成果的截止时限是2012年12月31日。
6、评审基本原则:
1)研究生本人申请
2)国家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2012年新入学的新生、本硕连读硕士一年级以及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暂不纳入申请范围。根据文件规定,诚实守信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表格
附件四:土建学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五:登录入口土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土木与建筑学院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12-12-20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表格.doc
·附件4:土建学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终稿).doc
·附件5:登录入口土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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