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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来源:登录入口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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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6]17号)文件(见附件),为有效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工作,先就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家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人正派,做事公正,热心博士后人才培养;

      2.中青年专家为主;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部分一级学科可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可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一级学科包括:地理学,地质学,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艺术学;

      4.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背景或有国内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专家优先。

      (二)新增程序

      1.个人报名: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担任基金评审专家的教师于2017年2月21日前向专业对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院报名。

      2.流动站推荐:各流动站管理人员登录基金审核系统,在左侧导航栏中下载《专家推荐表》,交由报名的专家填写,并按程序审批。

      3.流动站录入信息:流动站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经审批同意的专家信息录入系统,并提交至校博管办审核。

      4.提交审批:校博管办审核信息后,2017年2月28日前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

      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

      1、个人更新:请所有在库评审专家及时查看中国博士后科学金会的电子邮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2月21日前自行更新个人信息。自愿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的教师请向专业对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退出申请。

      2、专家认领:校博管办已在基金审核系统启动专家认领功能,请各流动站管理人员于2017年2月21日前登录基金审核系统按照专业对应的原则对在库专家进行认领,并联系认领的在库专家提醒他们按要求更新个人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担任评审专家,对因年龄、工作调整、人事关系调离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信息予以删除。

      3、提交审批:各流动站经确认专家信息更新无误后,于2017年2月24日前提交至校博管办审核,经校博管办审核后于2017年2月28日前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

      联系人:徐欣国电话:85258345

      附件:

      1.中博基字[2016]17号

      2.新增和更新专家信息功能操作说明书

      校博管办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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