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将评奖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至学院学工办,地点:新能源大楼2栋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