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登录入口创先争优活动省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的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党建示范点的重要意义
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是基层党建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经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对于树立正确的基层党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对于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不断提高学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推动工作。要把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落实到各部门的中心工作中去,找准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加强、同步发展的路子,进一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二)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适应学院党建工作情况、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做法,力争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新成果,全面推进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坚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要立足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层次、类型的示范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注意突出特色典型和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切忌搞“两张皮”。
(四)坚持分项突破,整体推进。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创建“五个好” 先进基层党组织 (即领导班子好、 党员队伍好、 工作机制好、 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即学习钻研的模范、教学、科研管理的模范、服务师生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为基本要求,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党组织中创建一批适应新形势、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点,培育一批时代特征鲜明、活动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从而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的创建
(一)总体目标
基层党建示范点的总体要求是: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
(二)示范点创建项目
拟在以下方面确定示范点创建项目
1.党旗引领创先争优(创先争优活动);
2.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学研究型学院;
3.1+1+1校企地携手党建(共建校企地党建);
4.红色文化引航党员成长(党员教育与管理);
5.网上党建;
6. 立志成才,一个党员一面旗帜;
7. 教书育人做楷模;
8. 党建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专业团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9. 其它具有特色的党建项目。
围绕以上项目主题,申报单位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工作步骤
1.申报。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选择好示范点创建项目,制定好计划实施方案, 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示范点的申报可以是党总支或党支部,可以是几个党支部联合,也可以是以党员为主的团队),但仅限申报 1 个创建项目。申报表和计划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送学院党务办。学院党委 将根据各党支部的申报材料和平时工作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之后,最终确定3-5个示范培育点。学院将以适当的项目经费给予资助。验收特别优秀,具有非常显著的特色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创建。示范培育点对象确定以后,各党支部要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照示范点创建目标,制订具体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创建内容、进度、措施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进度合理、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3.培育。学院党委、各系部要积极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搞好服务保障。对列入创建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要协调力量,重点突破,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推动创建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4.检查验收。学院党委要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检查督促,把握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成效。各党支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评自查,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自评自查情况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将于2012年2月组织中期检查。对于工作一般、没有特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达到创建目标要求、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2012年6月将组织对校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检查验收。
5.总结。2012年6月底,示范培育点创建单位对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党员参与情况、成效、主要经验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群众对创建活动的反映等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创建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6.推广。2012 年 7月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汇报会,通过橱窗、校报、网络等方式,对创建经验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学院级党建精品,同时进行党建课题研究。
五、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院级领导联系,学院党政办指导、示范点党组织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各党支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抓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规范创建工作。各党支部要围绕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以“五个好”、“五带头”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推动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为落脚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要动员所属党组织的全体共产党员积极投身示范点创建活动,以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要注意收集和分类整理创建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录像等材料,以便下一步创建工作经验的提炼和交流。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党支部要重视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通过校报、校园网、专刊等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既要推动工作发展,又要出好经验,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