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李传常 王明彦
副组长:田红、张晓烽
组 员:欧光武、胡章茂、王蒙、彭卓寅、刘代飞、陈颖
二、转专业接收条件与规则
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必须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第三章申请转专业(类)条件的规定。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与办学资源,可接收专业转入学生人数为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30%。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接受专业转入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高考理科生;高考招生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理科专业限制,但原则上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凡是取得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先通过学院的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级各专业(类)拟接收计划
专业名称 |
2023级学生注册人数 |
接收计划上限数 |
备注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32 |
69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94 |
58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7 |
26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90 |
27 |
|
三、学院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院3月20日-3月22日接收2023级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应填写申请表(附件3),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类)。请有意申请转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学生,填报好附件3后将纸质版交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务办欧光武老师处(新能源大楼2栋509)
学院对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然后,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形成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 3 天。经公示后将于3月28日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3:登录入口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
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工辅导员:陈 颖 电话 0731-85258415
教务办主任:欧光武 电话 0731-852584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