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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与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人气: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长:李传常 王明彦

副组长:田红、张晓烽

员:欧光武、胡章茂、王蒙、彭卓寅、刘代飞、陈颖


二、转专业接收条件与规则

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必须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第三章申请转专业(类)条件的规定。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与办学资源,可接收专业转入学生人数为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30%。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接受专业转入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高考理科生;高考招生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理科专业限制,但原则上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凡是取得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先通过学院的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级各专业(类)拟接收计划

专业名称

2023级学生注册人数

接收计划上限数

备注

能源与动力工程

232

69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94

58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87

26


储能科学与工程

90

27


三、学院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院3月20-322日接收2023级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应填写申请表(附件3),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类)。请有意申请转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学生,填报好附件3后将纸质版交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务办欧光武老师处(新能源大楼2栋509)

学院对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然后,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形成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 3 天。经公示后将于328日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3:登录入口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


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工辅导员:  电话 0731-85258415

教务办主任:欧光武  电话  0731-852584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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