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
作的通知》(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各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须依托学院评审委员会展开,评审前公示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后公示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上报。
3、评选参照《登录入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二)
4、参评同学请于9月22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办(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另增页)、《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
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院将于9月23日公示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定后10月9日公示评选结果。
6、经学院公示无异议,10月10日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工办。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附件一:登录入口《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附件二: 登录入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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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