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新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
1、严格按照各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2、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见附件2)
3、评选严格按照《登录入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见附件3)
4、学校分配学院的奖学金名额为:126人(名额分配见附件见附件4)
5、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11月1日(周二)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办(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
(1)2016级研究生
根据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级研究生按入学成绩已经确定获奖情况。各位获奖同学请在10月31日之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不另增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交至班长汇总。
(2)2014、2015级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在11月1日之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办公章)、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封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各班班长汇总。
6、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严格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7、上报学校
评审会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二、新生奖学金申报要求
1、2016年新生奖学金适用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中国籍研究生。保留学籍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其入校入籍后为其补发新生奖学金。
2、根据《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信息一览表》(附件8),请我院获奖学生于11月1日(周二)前将《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办。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新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公布能动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附件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16)
附件4:能动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
附件7:能动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
附件8: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信息一览表
附件9: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10:2016 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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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附件1-7学业奖学金相关附件.rar附件8-10新生奖学金.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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