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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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人气: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依照《登录入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2、今年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名。

3、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因科研课题未结束,实行弹性学习时间的学生不能参评。

4、参评同学请于9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办(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另增页)(附件3)‚请参照“填报指南”(附件4)认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a,论文:已见刊的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当期封面、目录页、正文及封底页;已有录用通知而待刊的论文,并经导师签字,则需要提交录用通知、打印论文原文或论文清样;b,专利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c科研获奖证书,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d,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官方下达的批文(盖章)及结题材料(盖章)或其他证明;e,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竞赛等各级官方机构组织的全国、全省范围的各级正规科技竞赛,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f,综合表现加分要求有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5、学院将于评审前公示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定后公示评选结果。

6、经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10月10日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