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高教厅〔2007〕7号)文件精神,按照《登录入口202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学期定于2023年10月14日到11月1日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对象
2021级本科在校生、2022级本科在校生
二、课程安排
授课年级 |
学时 |
课程模块 |
2021级 |
2 |
就业信息搜索与管理 |
2022级 |
2 |
职业生涯探索与规划 |
三、教学要求
1.授课资格:《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师资库教师及企业职涯导师。
2.教学组织:各学院依照课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与督促学生完成本学期线下课程的学习。
3.课堂考勤:每次课程结束后由班级学习委员将填写完整的考勤记录表(附件1)拍照后发至邮箱jyzdzx12345@126.com。
4.教师要求:授课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教学内容,严格教学管理。模块教研组须于10月12日前完成集体备课。
5.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以调课。
招生就业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