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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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学年春季学期初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1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升,请各学院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各学院通过校园媒体开展学业规划、考研心理调试、考试焦虑调试、应激心理调试等主题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同时做好校心理咨询以及心理咨询功能室的宣传工作。

二、做好学业辅导工作。各学院要调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专业教师等各种力量,做好学生新学期学业规划指导工作,同时以成长辅导室为平台,做好下列学业发展受挫学生的学业辅导工作:

1.学籍预警学生;

2.两门及以上补考门次的学生;

3.多次补考仍未能通过的学生;

4.因考试舞弊,面临违纪处分的学生;

5.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继续学业的学生;

6.因病休学本学期复学、留级的学生;

7.考研失利学生;

三、做好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在排查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时与心理中心沟通疑似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情况,拟订干预方案。

1.对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排查。逐一落实一级预警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的学生要了解未按时返校原因,并于2月22日前将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学生返校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心理中心(李子萱:85258163,1030607554@qq.com)。落实一级预警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心理发展状况,若学生近期状态不稳定,要及时进行心理评估;要陪同正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学生去医院复诊;要对已返校的一级预警学生尽快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成长辅导,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再经学校医院组织(心理中心)复查确认后,学院可批准办理复学手续,报教务处备案”的要求为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2.对其他学生的排查。各学院要通过信息员渠道、成长辅导、“三进”工作,特别关注以下几类人群,对疑似预警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心理中心并开展评估干预工作。3月14日将排查结果汇总(附后)报心理中心咨询干预办公室(李子萱:85258163,1030607554@qq.com)。

①情绪或行为异常,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

②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如确诊为新冠肺炎、重要关系患新冠肺炎、自己或重要关系被医学隔离等);

③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重要成员的亡故、重伤、重病,情感、人际或其他方面纠纷等)且情绪行为有明显异常的学生;

④学业受阻或考研失利且情绪行为有异常的学生;

⑤就业明显受阻且情绪行为有异常的学生;

⑥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