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求真务实”的作风建设要求,建立学风建设检查督查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学风氛围,巩固学风建设成果,学校安排学工干部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上午7:40—8:15
二、督查地点:
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
金盆岭校区:6号、12号教学楼
三、督查安排:
1.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A区和C区门口各安排1名学工干部,金盆岭校区6号教学楼门口安排1名学工干部,带学生干部进行值班。门口值班时间为:7:40—8:10;抽查学生到课情况时间:8:00-8:15。具体督查值班安排详见附件1、2。
2.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由城南学院负责安排学工干部做好学风督查工作。
3.其他楼栋请各学院自行安排学工干部做好学风督查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进出教学楼的疏导工作;
2.检查提醒学生不穿拖鞋、吊带背心等进入教学楼,劝导学生不将早餐等食物带入教学区;
3.对上课迟到、旷课学生做好登记,并反馈相关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做好后续的教育引导工作;
4.及时处理其他突发情况。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工干部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认真做好学风督查工作,督促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2.督查人员到楼栋值班室后,先在《学风督查签到本》上做好登记,领取并佩戴好学风督查工作证,督查结束后将工作证放回楼栋值班室。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学风督查安排表
周次 |
A区值班学院 |
C区值班学院 |
备注 |
第1周 |
交通学院 |
水利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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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周 |
土木学院 |
汽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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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周 |
电气学院 |
能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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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周 |
水利学院 |
食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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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周 |
汽机学院 |
数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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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周 |
能动学院 |
物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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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周 |
食品学院 |
化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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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周 |
数统学院 |
材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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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周 |
物电学院 |
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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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 |
化学学院 |
国际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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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周 |
材料学院 |
交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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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
艺术学院 |
土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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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周 |
国际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
电气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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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周 |
交通学院 |
水利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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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 |
土木学院 |
汽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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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 |
电气学院 |
能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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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
水利学院 |
食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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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周 |
汽机学院 |
数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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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盆岭校区6号教学楼学风督查安排表
周次 |
值班学院 |
备注 |
第1周 |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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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周 |
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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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周 |
计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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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周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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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周 |
文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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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周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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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周 |
外语学院 |
|
第8周 |
经管学院 |
|
第9周 |
计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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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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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周 |
文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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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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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周 |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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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周 |
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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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 |
计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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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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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
文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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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周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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