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百优·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倡导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风气,激发广大学生刻苦求知、开拓创新的热情,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请各学院按照《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第十九百优·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在校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

二、时间安排

1.“百优大学生”“十佳大学生”的申报

时间: 2024年31

申报方式:学院组织指导学生申报,各申报个人根据材料报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百优大学生”“十佳大学生”的推荐

时间: 2024年32-3月11日

组织方式: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组织筛选、公示和推荐。3月11日17:00前将同意推荐的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登记表交至学工部和研究生院。

3. “十佳大学生入围名单评定

时间:318日至331

组织形式:学工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个人进行评审,初步评选出入围“十佳大学生”的名单。

4.“十佳大学生”入围员风采展示

时间:41日至414

组织形式:各学院制作视频文字宣传材料通过海报、网络等媒介在校园内进行风采展示,学工部微信平台推送

5.“十佳大学生”决选及表彰

时间:4月下旬

组织形式:入围员现场展示,组织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最终人选并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百优大学生”需要报送的材料

1)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2)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3)奖学金(两次一等以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等)、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书;

4)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报“十佳大学生需要报送的材料

1)“十佳大学生”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先进事迹材料(围绕申报类别,突出亮点)(电子版和纸质版);

3)个人生活照电子版(用于宣传);

4)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5)校级及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报送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所有复印件须经学院核实原件后“原件已核”并签字盖公章。本科学生材料的纸质档交学生活动中心4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ueshengshiwu@qq.com。研究生材料交研究生院。

、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附件:1. 第十九“百优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

3. 登录入口“十佳大学生”登记表

4. 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