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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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本科生(含城南学院,不含2023级新生)。

二、活动参与时间

2023810-27

三、参加行动计划的方法

(一)登录方式

账号和密码由学校学工部统一生成并下发。学校生成账号格式:G+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学生按照账号和密码登录网页http://qspfw.moe.gov.cn,点击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学习和评价;或者直接扫码微信小程序 ,输入普法网账号和密码进入学习和评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生操作手册》)

(微信小程序)

(二)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通过网页端或扫码微信小程序进入。注意:必须使用学校生成的账号登录,否则会影响学习成绩。

第二步:

1.完成学习练习

学生通过普法网账号和密码,电脑登录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或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手机操作,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完成练习题。

2.进行综合评价

可通过电脑网页端或微信小程序手机操作,参与综合评价。注意:需要完成全部学习与练习内容后,才可以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题目共10道,答题时间为5分钟,网页与微信小程序学习与评价进度一致,每个学生最多有5次答题机会。只有完成学习与评价才算完成活动。

四、“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学生通过普法网完成2023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后,可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请各学院推选优秀学生参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省里也将及时跟踪进度,在“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专门印发各地各校的学习情况通报,并将参学参考数据纳入高校相关考核。

2、认真组织。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并切实做好部署和安排。对此项工作要抓细抓实,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辅导员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具体负责的辅导员要按要求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负责学院学生组织和系统班主任角色的管理工作。各学院可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统一组织学习与评价,确保人人参与,参与率达到100%2023级新生待学生报到后另行通知)。各学院参与学习情况将作为学工系统年终日常考评的重要依据。

3、落实进度。各学院务必关注好学生学习进度,于2023828日前组织学生完成学习、评价活动。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学生于2023912日前按要求提交作品


附件1:“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

附件3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选题范围



学生工作部(处)

20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