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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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百优·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倡导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风气,激发广大学生刻苦求知、开拓创新的热情,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请各学院按照《登录入口“百优·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第十八届“百优·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在校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

二、时间安排

1.“百优大学生”“十佳大学生”的申报

时间: 3月1日至3月14日

申报方式:学院组织指导学生申报,各申报个人根据材料报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筛选、公示、推荐。

2.“百优大学生”“十佳大学生”的推荐

时间: 3月15日下班前

申报方式: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将同意推荐的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登记表交至学工部和研究生院。

3. “十佳大学生”入围名单评定

时间:3月20日至4月2日

组织形式:学工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个人进行评审,初步评选出入围“十佳大学生”的名单。

4.“十佳大学生”入围人员风采展示

时间:4月3日至4月15日

组织形式:各学院制作视频文字宣传材料通过海报、网络等媒介在校园内进行风采展示,学工部在微信平台推送。

5.“十佳大学生”决选及表彰

时间:4月下旬

组织形式:入围人员现场展示,组织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最终人选并进行表彰。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百优大学生”需要报送的材料

(1)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2)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3)奖学金(两次一等以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等)、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书;

(4)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报“十佳大学生”需要报送的材料

(1)“十佳大学生”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先进事迹材料(围绕申报类别,突出亮点)(电子版和纸质版);

(3)个人生活照电子版(用于宣传);

(4)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5)校级及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报送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所有复印件须经学院核实原件后,写“原件已核”并签字盖公章。本科学生材料的纸质档交学生活动中心402,电子版发至邮箱xueshengshiwu@qq.com。研究生材料交研究生院。

、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登录入口“百优·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附件:1. 第十届“百优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

3. 登录入口“十佳大学生”登记表

4. “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