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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我院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登录入口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以及《登录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并请同时提交证明材料:

1. 学术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

2. 专著或译著(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

3. 主持科研项目批文复印件;

4. 在账经费证明:登录个人科研经费查询系统的网络截图或其它证明材料;

5. 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获批证明复印件。

证明材料和申请表装订成册。

初次申报导师的老师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它导师一式一份,于9月19号之前交到9教404,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到522348782@qq.com

欢迎各位老师推荐优秀校外专家申报我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填写《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

2016.9.9

附件: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docx

·登录入口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登录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xls

·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