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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说明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一、合同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二、保险时间:自2021年 1 月 1 日零时至2021年 12 月 31 日24时。

三、保险范围:为教职工提供疾病住院保障、大病重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四、保险金额:

 

五、申请理赔上交材料:

 1.疾病住院理赔: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出院疾病记录(原件)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城镇职工费用结算单(原件)住院费用总发票(原件)被保险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疾病住院中属于包干病种类不予理赔。

2.意外伤害门诊理赔: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门诊病历本、检查报告单(原件)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意外伤害事故单位证明(原件)被保险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3.对发生意外伤残或身故的保险事故:凡因疾病去世或因意外原因诱发身体疾病所导致的伤残或去世,不属于本保险意外伤害的责任范围。

4.上述理赔材料原则上应在出院后90日内交校工会初审。

六、2020年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的有关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2021331日。

七、凡会员属当年首次住院、分娩、本人或配偶的父母等亲人去世,请前往校工会网页“服务之窗”中“表格下载”下载“专项福利申请单”,填写完整经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校工会申请学校专项慰问金(500.次)。

八、工会联系人:陈诗迅,电话:85258208 ,一办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