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简称推免办法,下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
按学校文件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员为7人以上的单数,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学院内专业(类)推荐名额的确定和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成立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组员为5员以上,且为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第二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订科学、规范、全面、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
第三条 学院推免生名额在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原则。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生计划名额按一级学科下拨到所对应的各专业(类),指标分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按专业(类)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
第四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免学生(申请普通计划和人才项目计划)应学业优秀,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处于专业排名前 30%以内。到目前推免期间,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严格审查,报名可不受专业排名前30%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第五条 申请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登录入口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2份;
2.《登录入口2025年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2),只交电子版用U盘拷贝;
3.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4.各类学科竞赛、创新项目、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5.论文、专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或实证材料。
第六条 推免生资格与材料审核。
由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拟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考核名单,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考核名单。
第七条 综合测评有关规定。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先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考核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
(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由院学工办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三)推免生学业成绩考核(80 分),以第 1 至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 1 至第 8 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
(四)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
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20分),包括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根据《登录入口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3:《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的附件)进行计分。学生承担各类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各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 创业等活动中和在体育方面的获奖等 6 类情况,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以计满20 分为限。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中的附件《登录入口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中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以不同项目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院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及级别。
(1)列入登录入口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见附件4)的学科竞赛项目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计分。
(2)未列入学校支持清单但与学院的各学科专业密切相关、影响力较大的竞赛项目,其级别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决定。主办单位为政府和学会的其它跟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其级别和计分由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第八条 推免生初选名单的产生办法。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分专业汇总合格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学业成绩审核结果、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结果,确定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配名额拟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
第九条 推免生推荐工作流程。
1.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 “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和公开宣传。
2.教务办进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初修成绩为准)计算,统计并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3.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登录入口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及其它证明材料; 交至登录入口云塘校区理科楼C-524教务办。
4.院学工办核定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教务办核定申请学生的课程初修平均学分绩点得分(满分80分),教务办初审、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核定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满分20分)。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候选人根据综合测评分对各专业分别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登录入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整理相关材料,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