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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8级信息科学类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根据2018级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计划改革要求,允许信息科学大类专业的学生在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为确保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长:刘其城

成员:唐立军、刘新海,郭剑,王中兴,鲁耿彪,谢海情,贺慧勇,张振华

秘书:张晖

二、专业调整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志趣、志向和特长,依据学习成绩和专业特长调整专业。

2、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的原则,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和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激发专业提高办学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四个专业中选择调整专业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志愿,学院依据学生成绩绩点排名调整专业,并将调整结果公示三天,一经学院确定,不许变更。

三、专业调整方法

按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的学生本专业为学生招生录取的专业,每名学生可申请二个专业调整志愿,并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对于就读本专业的学生,可不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前二个学期成绩绩点排名情况调整专业,同等条件下根据志愿优先、数学、物理成绩优先情况确定。

四、专业调整时间安排

1、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导论课程、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 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10月8-11日学工负责专业调整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教务办汇总学生成绩绩点并排名。

2、申报阶段:101416日学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申请表由学工办汇总后于1017日下午3点前交教务办,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调整。填报申请表的学生至少需填报一个志愿,第二志愿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志愿录取资格。

3、分流阶段:1017日下午5点学院审核并确定专业调整结果。

4、公示结果:101820日专业调整结果公示3天。

51021日将专业调整信息汇总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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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9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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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信息类大类专业调整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现专业(类)

前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类)总人数

专业(类)排名

申报志愿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学生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此栏签名必须手签,机打无效)

本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及学院各留存一份,方便汇总信息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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