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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9]14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系主任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系(专业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与督导。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只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下列各方面加强指导工作: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开题报告的指导和审阅,对开题报告要有书面评价,鼓励举行开题报告会。

3、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指定指导答疑时间地点,平均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要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出发,对内容、观点、设计(论文)理念和方法、科学性、逻辑性、撰写规范等方面悉心指导。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相应文件规定处理。

三、加强检查和过程监控

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严格履行职责。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学院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方面的讲座,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2、学院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对任务书质量(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条件保障(实验条件、设计用房、图书资料等)、学生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开题报告质量、外文文献翻译等情况进行检查。建议各专业以开题报告会、开题答辩等方式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材料,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面论证,严把开题关,提升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3、学院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成绩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

4、因课题需要,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提交《登录入口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明确校外单位指导教师和联系方式,经校外单位签署意见,学院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同时,学院须加强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保证设计(论文)质量,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5、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道德诚信教育,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学生须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向学校作出庄严承诺。坚决杜绝学生参与买卖、代写毕业设计(论文)行为。

6、继续采用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经“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及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学院要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材料是否齐全,指导教师、评阅人评语、答辩组织与答辩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资格审核,严把评阅、答辩关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要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建议采取指导教师答辩回避制。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中期检查”、“审阅”、“评阅”、“答辩”四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据此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30%、20%、40%。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检查。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并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有关材料于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报教务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查与总结工作

要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系(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学生离校前,集中2天的时间,以专业系为单位,分专业集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学生整改。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对学院普查与学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专业须提交《2019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对本专业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作全面总结分析。

七、及时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要求学生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装袋(统一使用专用袋),以及电子文本集中存档管理。

八、时间与主要工作安排

 

 

 

 

 

 

 

 

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

3月7日前

各学院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

3月15日前

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时间、地点。

3月22日前

3月22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自查,重点检查选题、开题情况,并提交自查报告。学校组织抽查。

4月26日前

各学院完成中期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4月29-30日(第10周)

学校组织中期抽查。

6月4日前

学院完成论文查重检测。

6月6日前

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质量普查安排。

6月10日~14日(第16周)

学院组织并完成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提交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学校组织质量抽查。

6月17日前(第17周星期一)

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各学院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颁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7月18日前

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归档工作。

7月19日前

报送《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请各学院参照此表合理安排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进程。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


 


【附件】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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