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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7级信息科学类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根据2017级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计划改革要求,允许信息科学大类专业的学生在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17级物电学院信息科学类专业(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生。

二、专业调整原则

1、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和专业特长调整专业。

2、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和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四个专业中选择调整专业,但必须保证每个专业修读学生人数不低于30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志愿,学院依据学生成绩绩点排名调整专业,并将调整结果公示三天,一经学院确定,不许变更。

三、专业调整方法

按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的学生本专业为学生招生录取的专业,每名学生可申请二个专业调整志愿,并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对于就读本专业的学生,可不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前二个学期成绩绩点排名情况调整专业,同等条件下根据志愿优先、数学、物理成绩优先情况确定,在保证每个专业修读人数不低于30人的前提下,满足学生的志愿要求。

四、时间安排

11019-21日学工负责专业调整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教务办汇总学生成绩绩点并排名。

2102224日学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申请表由学工办汇总后于1025日下午3点前交教务办,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调整。填报申请表的学生至少需填报一个志愿,第二志愿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志愿录取资格。

31025日下午5点学院审核并确定专业调整结果。

4102628日专业调整结果公示3天。

51029日将专业调整信息汇总上报教务处。

 

 

 

                             登录入口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1019

 

 

 

 

 

附件:

2017级信息类大类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生原专业

第一志愿

申请专

第二志愿

申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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