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级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计划改革要求,允许信息科学大类专业的学生在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17级物电学院信息科学类专业(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生。
二、专业调整原则
1、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和专业特长调整专业。
2、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和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四个专业中选择调整专业,但必须保证每个专业修读学生人数不低于30人。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志愿,学院依据学生成绩绩点排名调整专业,并将调整结果公示三天,一经学院确定,不许变更。
三、专业调整方法
按信息科学类专业培养的学生本专业为学生招生录取的专业,每名学生可申请二个专业调整志愿,并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对于就读本专业的学生,可不填写调整专业申请表)。
学院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和前二个学期成绩绩点排名情况调整专业,同等条件下根据志愿优先、数学、物理成绩优先情况确定,在保证每个专业修读人数不低于30人的前提下,满足学生的志愿要求。
四、时间安排
1、10月19-21日学工负责专业调整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教务办汇总学生成绩绩点并排名。
2、10月22—24日学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申请表由学工办汇总后于10月25日下午3点前交教务办,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调整。填报申请表的学生至少需填报一个志愿,第二志愿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志愿录取资格。
3、10月25日下午5点学院审核并确定专业调整结果。
4、10月26—28日专业调整结果公示3天。
5、10月29日将专业调整信息汇总上报教务处。
登录入口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2017级信息类大类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学生原专业 |
第一志愿 申请专业 |
第二志愿 申请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