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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通字〔2011〕5号

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
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湘教通[2011]123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请你们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湘教通[2011]123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二、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牵头的组织协调机构,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相关系(教研室)主任等。学院要按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
三、项目申请组请填写湘教通[2011]123号文件中的附件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登录入口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四、以上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电子信箱:ljying1962@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推荐。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为鼓励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参照各学院往年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情况以及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对于该项工作开展好的学院奖励申报名额(其数目见附表一),对于开展卓越班试点的学院进行指标倾斜。请各学院按照附件一的申报数进行申报,具体程序:
学生在相关学院进行个人申报 →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 →推荐上报学校的参评项目 →报学校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本部立项20项、城南学院立项7项)。
六、其它事项:今后的省级创新实验项目的结题报告一律按湘教通[2011]123号文件中的附件6《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样表)》格式,包括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项目负责人请在申请表学生姓名栏中注明。

教务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文档附件一:2011年度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申报项目名额分配表

文档附件二:湘教通〔2011〕123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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