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6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高校自身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与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整体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水平;优化科研机制,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科研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服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二)项目面向
1、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优秀青年项目面向省属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项目任务
1、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优秀青年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3、一般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四)项目要求
1、创新引领。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
(1)研究内容创新:项目应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大创新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创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3)研究机制创新:项目研究应与人才培养、团队和平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在项目研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
2、社会服务。项目研究应紧扣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种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务业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包括:湖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建设“制造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和“互联网+”等。
3、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2)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材。
4、成果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可转化性,能向现实生产力和教育教学转化。
(1)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观点、新体系,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进步。
(2)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向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转化,要服务于教育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项目数量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额请见(附件1)。每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组织
各院需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审查和初选工作,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尤其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院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二)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申请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结题时教育厅严格以此为准);经费预算合理。
2、主持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项目数(含与外校合作)历年累计不超过2项。查重时是研究生请在旁边注明(研)。如学校申请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研究生和老师有重名,则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说明。另外,研究生也参与查重。
3、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的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见附件2。
4、重点项目申请经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超过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不超过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为1万元,社会科学类为0.5万元。
5、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时,一般为当年9月,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6、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7、项目参与人员如有外单位的,需在申请书中“合作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凭申请账号和密码(详询各院科研干事)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注意申请书模板为固定格式,表格大小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做表格新增、删除等修改操作,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以及经费配套意见”栏处统一填写为“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同意推荐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如重点项目),学校并提供经费配套资助。”,并写上日期。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方能下载打印。
2、重点、开放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需报送申请书一式2份,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必须要有附件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不超过20页,除一般项目外务必胶装)。附件6的项目查重表请科研干事于6月12日前交科研部A-718和人文社科处A-711,进行查重。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附件3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有学院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承诺书(见附件4)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21日前统一交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学校利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任务要求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实时管理和全过程跟踪,并对项目实施的成果、效益和学院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和其他科研工作安排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杨飞
电 话:85258423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联系电话:13207316286。
社科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