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慰问职工的范围为工会会员。
三、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1. 职工患病住院,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发给慰问金200元;
2. 职工身故,由分工会组织慰问,发给慰问金1000元;
3.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400元;
4. 职工退休,由分工会发放价值200元的纪念品1份。
四、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慰问管理办法的,由职工(直系亲属)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批准。
五、原《登录入口图书馆探访慰问暂行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分工会负责解释。
登录入口图书馆分工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