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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15:39    来源:

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以及湖南省资助中心、登录入口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1、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2、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根据《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产生并公示。

3、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一: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4、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于925日(周一)上午10点将材料按下列顺序提交至工二A-420土木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1)《附件二: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向禹老师索取之前的审批表作参考,请参照填报指南模板自行填好。本表自行准备好暂不交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学生在学院公示结束前进系统填报申请表,研究生院统一导入省系统无误后,再导出电子版,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交回。

2)《附件三: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本表仅交纸质档);

3)《附件四: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科研类奖励审批表》(本表仅交纸质档);

4)《附件五: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本表仅交电子档);

5)《附件六: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学号+姓名)》(本表仅交电子档);

5)相应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纸质材料按:封面+附件三+附件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进行简易装订,无需胶装,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封面编辑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导师+学号+学生类别(如博士/学术型/专业型)。

注:附件五的电子档及证明材料电子档(扫描拍照皆可)、论文查询方式(未见刊或无网络出版的情况下)请打包后发至137995249@qq.com,文件命名格式如:申报国奖+博士/学术型(专业型)硕士+学号+姓名。

支撑材料时限范围:所有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证明材料原件交由禹老师、刘老师、汪国栋老师三位老师其中一位审核,复印件由三位老师签字后交科研办留存待评审。

5、本年度我院推荐名额为:硕士11人,博士4人。

6、评审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根据文件规定,诚实守信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三)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附件一: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二: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附件四: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科研类奖励审批表

附件五: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

附件六: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学号+姓名)

7、有意申报者,请加下面的微信群,便于联系。

                                        博士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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