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毕业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采用材料检查和答辩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对设计(论文)质量差、不达标的学生,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并限期整改,请各系(室)认真组织执行。现将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中期答辩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
时 间:4月12-16日
地 点:教务办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组织形式:每个答辩小组要求安排组长1名、答辩秘书1名、小组成员2-3名。
二、答辩准备
(1)4月9日前,各系(室)将中期答辩安排表报教务办。
(2)4月10日前,学生提前准备好全部设计(论文)材料(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原件和译文、计算书、设计材料和图纸等)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待查。填写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中“学生自查”部分并交予指导老师(与指导老师沟通后填写)。
(3)4月11日前,指导教师对学生设计(论文)进展与质量情况给予评价,填写“指导教师意见”。
三、答辩过程
(1)学生准备答辩提纲并进行现场汇报。学生简要介绍毕业设计(论文)进展、主要成果和存在问题情况,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及谈谈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收获,时间5-10分钟。
(2) 答辩教师审阅学生设计(论文)资料,进行提问,学生回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
四、答辩结论
(1)答辩教师根据指导教师评审意见和学生现场汇报情况作出结论,填写答辩记录表;答辩组长根据设计(论文)资料质量和答辩表现给予评价,并按五级记分制给出中期成绩;答辩秘书收集整理答辩教师记录,完成答辩总结,于4月17日前将答辩小组记录册交至教务办。
(2)学院对设计(论文)质量高、进度快的学生给予表扬,指导教师应在设计(论文)内容和要求上对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学生提出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指导和督查。
(3)各系(室)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特色材料交教务办(可提供文件、照片、开展活动记录等)
五、检查反馈
(1)对“提出警告”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督促其进行整改。
(2)学院将根据各组答辩情况、督导组检查情况,形成中期检查报告,学院将于4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交学校教务处。
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办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