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为迎接教育部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土木工程学院近三年实践性材料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检查范围
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在教学与管理中形成的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文档。
二、验收时间
学校验收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5日
三、检查内容
1、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大纲、 实习(实训)工作实施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等。要求:学生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日记、实习(实训)单位鉴定(分散实习、实训必须具有)、实习(实训)报告、成绩评定及院系认定的实习(实训)环节相关的相关材料等学生实习(实训)资料统一用学校实习(实训)专用袋装袋。具体检查要求参考附表1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计划、课程设计任务书、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考核与评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总结等。具体检查要求参考附表2
3、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论证与计算分析、图表质量、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学术水平与学术规范、应用价值、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撰写质量;项目齐全与装订规范、成绩评定与评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各种材料和表格中的是否一致(含页眉)。具体检查要求参考附表3
四、工作要求
1.教务办按学期与教师归类近三年实践教学文档材料,并于4月21日前完成整理工作。
2.请相关教师至教务办领取文档材料,进行自查整改,于4月28日前归还文档材料,并进行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存档的实践教学文档材料是审核评估专家进校重点检查内容,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此次实践教学文档材料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自查。
附件1:实习(实训)专项检查要求
附件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项检查要求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要求
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办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