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学院的工作安排,制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1-2周(3月4日前) 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针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及质量要求,学院成立了以王磊院长为组长,付果副院长为副组长,彭建新(桥梁工程系主任 )、王中强( 建筑工程系主任 )、黄阜(岩土与隧道工程系主任)、彭旭龙(力学系主任)为成员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各系(专业)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学院组织召开教学扩大会议,拟订院、系两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登录入口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等相关文件,严肃毕业设计(论文)纪律,严控设计(论文)质量。
二、第3周(3月8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疑安排
每位指导教师要制定具体的辅导答疑的时间和地点计划,严格考勤,认真答疑,每周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将每周辅导答疑情况报告院教务办,学校和学院将不定期抽查答疑情况。
三、第3周(3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根据选题完成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并完成开题报告。
四、第4、5周(3月20日前)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
学院组织开展前期检查。3月15日前由各系(专业)主任组织自查,主要对任务书(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实习调研、资料收集情况、开题报告情况、外文翻译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3月17日,由学院教学督导小组进行抽查,每位指导老师至少抽查一位学生的任务书、开题报告和译文完成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发送给各系(专业),各系(专业)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反馈至教务办;3月20日,学院提交自查报告至教务处。
五、第8周(4月10日—4月17日)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中期答辩
学院进行毕业设计的中期检查和中期答辩。4月12日前各系(专业)按照《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安排》,开展中期答辩工作,每个学生要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学生须口头向答辩组老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由指导教师或其他老师点评,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各系(专业)根据中期检查及中期答辩情况通知学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反馈至教务办。
六、第9周(4月20日—4月21日)学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把好进度与质量关,学院于4月17日,提交中期检查书面检查报告到教务处。4月20-21日,学校组织中期抽查。
七、第14、15周(5月22日—5月31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审查及安排
根据规范要求认真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审查。学院组织督导组和系主任进行审查;学生根据自身完成的情况提出答辩申请。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令其重做。否则,不得参加毕业答辩。。学院组织专家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学生必须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于答辩前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传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资料,做到心中有数。5月22日-30日,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运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与处理,对于查重结果不符要求的,责令进行整改,整改不达要求不得参加答辩。5月31日前,学院按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提交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公布答辩安排。
八、第16、17周(6月5—16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报送
6月2日前,各系(专业)完成评阅工作。 6月5日—7日,各答辩小组应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进行各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认真做好《答辩记录》;6月12日前,各系(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工作;6月13-16日,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在学生离校前对毕业设计(论文)以专业为单位集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普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整改,完成第二次答辩及成绩报送工作。
九、第18周(6月19日—6月23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收集
6月19日前,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收取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6月22日前,收取完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提交指导老师审核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纸质件与电子文档。
十、第20周(7月6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归档及总结
7月6日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归档工作。各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填写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到教务处。
十一、6月-8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教育厅《湖南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2〕53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被省教育厅抽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教育厅予以通报,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督导,抽取不低于10%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评估,对学院、专业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十二、7月-8月完成毕设设计(论文)上传工作
各系(专业)要以高标准、高质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把好质量关。同时,严格遵守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信息上传工作。
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