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审核,我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已完毕。根据相关程序,现对名单(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者,请将意见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龙承运老师处,电话:18390999252。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