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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计划”课程项目的通知
2019年05月14日 | 点击次数:

现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计划”课程项目的通知》,请下载查阅。

 

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计划”课程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拓宽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计划”。现将课程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受邀海外优秀学者应在教育和科技发达国家的世界知名大学或知名科研机构任职;具有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以上职称并且其专业背景与来校授课课程主题相一致;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对华友好、师德师风良好、身体健康。

2、课程应为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学科前沿领域。授课时间不少于16学时,原则上每天授课不超过4个学时。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授课计划。

3、课程实行全英文授课,选用优秀的英文教材或文献作为主教材,讲义、大纲及课件均采用英文,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可采取海外教授讲授为主、或海外教授讲授与师生讨论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听课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4、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和课程建设的需要,与拟邀请海外教授进行联络、制订授课计划。同时指定一位校内联系教师,全程参与并协助海外主讲教授教学。校内联系教师应具备博士学位、海外留学或合作研究的经历(1年及以上)。

二、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总金额为5万元/门(人民币),主要用于海外教授教学酬金、在校授课期间住宿费和交通费、往返国际旅费、以及课程建设相关费用(含图书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具体如下:

    1、海外学者来校授课的课时费资助标准为教授800元/课时(税前),副教授700元/课时(税前),助理教授600元/课时(税前)。实际资助经费按最终授课时数计算;

2、海外学者可报销来校一次的往返旅费(经济舱)、住宿费(不超过500元/日);

3、校内联系教师用于课程建设的相关费用。

 三、申报程序

1、学院填写 《登录入口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并对申报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特色、课程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于2019年5月2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登录入口邀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附件3)。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结果。

 四、课程要求

  1.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和课程检查,开课前一周应将课程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安排青年教师观摩听课。课程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在校园内通过海报等形式积极宣传。

2.学院要积极了解和督促课程进展,对海外名师授课用的教材、讲稿,开展的讲座、报告的文字、照片和录音资料等,应注意收集、保存,授课结束后,有关教研资料应予整理、汇总并存档。

   3.校内联系教师应做好课程教学的协调沟通。课程教学结束后,填写《登录入口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课程总结报告》(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课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暂停申报学院下一学年海外教授主讲课程项目申报资格。

  四、相关规定

   1.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对获批立项的课程予以经费支持,鼓励学院进行配套经费资助。

   2.为避免与其他课程的教学发生冲突,海外教授主讲课程的授课时间可以相对集中,允许安排在晚上、周末或假期进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

 

附件:1. 登录入口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课程申报表

      2. 登录入口研究生海外优秀学者授课课程总结报告

     3. 登录入口邀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