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登录入口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订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有效组织和实施2021年学院推免生申请者的综合测评,统筹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协调推免生遴选的各项工作,并对各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和集体决策,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1.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学院内专业(类)推荐名额的确定、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组 长:黄创霞 张宏伟
副组长:龚红仿 马 丽
组 员:仝青山 王佳伏 李 景 朱恩文
秘 书:阮 玫
2.学院成立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各专业(类)申请者的面试、公开答辩、综合测评和审核鉴定。
组 长:黄创霞 张宏伟
副组长:龚红仿 马 丽
组 员:仝青山 王佳伏 李 景 万 勇 朱恩文 游兴中 姜英军
秘 书:阮 玫 庄 奕
二、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本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和应用统计学三个专业推免生的普通计划推荐和“一流学科”专项推荐两类。普通计划共3个指标,每个专业各1个指标;“一流学科”专项计划2个指标,在数学与统计类三个专业中择优推荐。专项计划限推本校。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确认时需签订承诺书,不申报本校的取消资格。
三、推免生工作进程安排
表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进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9月23日前 |
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制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院网页公示,向学生公布绩点排名,认真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 学院将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含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
数统学院 |
9月24日前 |
2020年9月24日下午16:00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学院教务办报名,同时将“四、须提供的材料”中要求的材料提交教务办。学院教务办:理科楼A418;联系人:阮老师;电话:85258290。 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和思想政治素养、学业成绩考核,公布面试名单。 |
数统学院 |
9月25日前 |
2020年9月25日,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推免名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9月25日(周五)上午9:00; 面试地点:云塘校区理科楼A410;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英语,3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答辩(专业或材料相关题,5分钟)。 |
数统学院 |
9月27日前 |
2020年9月26日,学院按照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以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公示《登录入口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
数统学院 |
注:没有获得普通计划和“一流学科”专项计划推免资格的候选人,可以继续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此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相关通知。
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实施细则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的要求和《关于做好登录入口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订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生申请者应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推免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 年卫生部、国家残
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体检标
准,心理健康。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1)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处于专业排名前30%以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50分(710分制)或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 分及以上。
6.推免生应学业优秀,到目前推免期间,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申请者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自愿选择最终推荐方式。
二、须提供的材料
1.《登录入口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
2.《登录入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本科在校学习有效成绩单1份(第1至6学期学习成绩,需学院教务办确认盖章);
4.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5.思想政治表现佐证材料(附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后);
6.各类学科竞赛、创新项目、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7.论文、专利证明材料。
三、资格与材料审核
普通计划与“一流学科”专项计划学业成绩按照专业排名前30%的标准执行;其他专项计划的学业成绩按相应要求标准执行。
由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拟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面试名单,报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复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面试名单。
四、综合测评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根据《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件(附件2)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测评前三学年),确定推荐初选名单(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见表一)。
普通计划和“一流学科”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分别按10%、80%、10%的占比考核。先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两部分(各占5分);采取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证明材料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一贯思想表现、思想品德与修养、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培养潜质等。
2. 学业成绩考核(80分),以第1至6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
3.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10分),包括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在文艺、体育等方面的获奖等,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登录入口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详见《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件附件,但作适当修改,即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中,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而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互联网+”和“创青春”国奖时,只计最高得分项目,不得累加。
4. 根据《登录入口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将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纳入学科竞赛支持项目,并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计分,计分标准为: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的“O奖”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计分;“M奖”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计分;“H奖”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计分。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参赛队员的排名不分先后。
5.综合测评得分 = 思想政治品德得分 + 学业成绩考核得分 + 科研创新潜质考核。
表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综合 测评分 |
基本 要素 |
权重 |
测评内容 |
测评信息来源 |
备注 |
思想政治品德 |
思想政治素养 |
0.05 |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
根据《登录入口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指导性意见》,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证明材料以及面谈等。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学工办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养进行考核。 |
|
综合能力素养(面试) |
0.05 |
思想表现; 思想品德与修养; 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 组织与协调能力; 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英语应用能力; 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 专业培养潜质。 |
由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面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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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
0.8 |
第1至第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
由学院教务办进行审核并折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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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 |
科技创新项目、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活动 |
0.1 |
学生承担各类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各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和在文艺、体育方面的获奖等情况,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 |
根据“六、综合测评”中的第3、4条,由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进行面试考核。该项考核与综合能力素养考核同时在面试环节完成。 |
注:综合能力素养(面试)分 = 候选人实际面试得分(百分制)×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