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关于评选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通知
2018年11月21日 |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和改革、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按照《登录入口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的要求开展2018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切实能发挥示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开展教风与师德建设活动;教师群体职业道德好,团队意识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2、坚持教学中心地位,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工作量饱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育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注重课堂教学的持续改进,经常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3、主动学习前沿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有详细记录;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以科研促教学效果好。

    4、注重加强专业建设,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在专业、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特别在专业认证或评估方面做得好的基层组织,学院(中心)应优先考虑推优。

    5、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教学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评选及推荐名额

    学校将评出10个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每学院(中心)可推荐1个教学基层组织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学基层组织均可向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登录入口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申请表》和《参评教学基层组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提交本系(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成绩的实证材料到所在学院(中心)。

   2、学院(中心)评选、推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申报、评选、推荐工作。近三年来已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专家组,专家组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评选意见。

   4、公示及表彰:评选结果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对评出的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表彰及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登录入口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填写参评教学基层组织情况汇总表。(只需电子档)

   3、2018年度的实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各类获奖证书)1份、2018年度的教研活动记录本。

   4、各学院(中心)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交评估中心(一办公楼804室)。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也请提交申请表和参评教学基层组织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85258384。

电子邮箱:1013997928@qq.com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