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5年01月05日 | 点击次数:
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5-01-05

1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本科生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卓越人才培养、现代技术教育、教师教学发展,本科生学风建设,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信息化建设(本科生培养部分)等工作。

2、主持制订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上报学校领导审定。

3、主持申报新专业,制订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4、主持审定各教研室任课教师资格和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

5、主持审定使用教材和教学大纲。对无统编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学科,组织专家进行编写,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

6、督促检查各系在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注重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组织听课,研究、改进教学法工作,主持全院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7、督促院(系)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做好教师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规范和培养。坚持新任教师助教和试讲制度,严把外聘教师教学质量关。

8. 督促、检查本科生教务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9.负责并组织本单位的各类教学工作的评价、评估和评奖工作,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建设措施。   

10、按院长授权管理和使用好教学和专业实习经费。

11、分管学院的实验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中心的规划与建设,实行规范和开放管理以及实验室资源的共享。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努力为实践教学创造良好条件。

12、负责指导实验人员利用、管理好实验室,不断充实、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好新建实验室的立项、建设等工作。

13、负责对实验室低耗品采购的审核,按院长授权管理和使用好实验经费、低耗费及维修经费。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