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数统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期间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疫情期间2022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宏伟、邓崛峰
副组长:李景
工作人员:黄洪、张凌、余婷、张晓明
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对身体状况异常人员进行评估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配备疫情防控专职人员,明确考务、物资保障、环境整治和防控督查等人员和岗位责任,协同校医院做好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评估及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健康监测结果并及时报领导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考前疫情防控管理
1、考点设置。考点(现场确认)设置有足量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教室。设置体温检测通道,确保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试,考生现场确认排队间隔1米,及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人员聚集。
2、考场设置。考场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教室,笔试考场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考生座位横向、纵向间距1米,面试考场考官与考生间隔1米以上,考场须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笔试和面试环节设1个发热隔离考场和1个备用考场。隔离考场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
3、防疫物资准备。学院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用品,备有体温检测仪器、消毒药品、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疗防护设备、设施。
4、宣传教育。学院于考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通过网络向考生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提醒考生按要求赴考和积极配合学院做好防控工作。
5、工作人员要求。学院按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监考员、面试评审、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考前应连续14天居住在本省,期间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报告,健康码须为绿色。
6、所有考生要求。提前联系校外考生,落实考生实际情况(是否在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控区等),并通知考生自觉遵守湖南省疫情防控要求。目前在湘考生如无必要不离湘。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控区的考生入湘严格按照湖南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提醒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出行聚会,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自觉做好考前14天日常体温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早晚两次体温测量并记录,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
(二)考试期间防控要求
1、所有从校园外进入学校的考生,需扫描校门口的场所码(绿色),持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国务院通信数据行程卡(绿色)、健康码(绿色)和《考前14天健康监测表》(健康监测表上手写”本人承诺所填数据真实可信,若有虚假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入校,并向学院提交纸质件,学院留存。建议外地考生根据疫情风险等级防控要求提前来湘,以免影响综合考核。
2、考生和考务人员体温须低于37.3℃,如发现体温异常,须服从防疫人员要求至复检观察室,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2次复测后确属发热的,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须如实报告近14天健康状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评估异常人员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开门开窗,保持空气流通。考试前和考试结束,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进行卫生大扫除和全面消杀。
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面试期间可除外)。
4、考试结束后,考生有序错峰离场,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5、考试期间如有疑似症状,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立即向学校研究生院和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