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毕业实习是我院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目的在于深化学生的理论知识,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同时也是使学生获得从事专业实际工作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并为进行毕业设计(或论文)搜集所需的资料。
二、毕业实习方式
我院目前有两个专业,即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学生本人的兴趣以及实习经费的情况,我院拟围绕数学建摸、科学计算、软件开发和教学实习等为毕业实习重点,采用如下两种毕业实习方式:
1.集中式:由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并集中组队到实习地点进行毕业实习(如教学实习);
2.分散式:由学生自行联系或学院协助联系实习单位,单独或少数几个人一组在多个实习地点相对独立地进行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不定时地巡回赴各实习地点检查和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给出毕业实习评语,学院组织答辩。
实习地点可以选择以通信、金融、交通、电力和教育等比较现代化的行业为主且相对比较集中的城市或地区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毕业实习时间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三、毕业实习日记和毕业实习报告
1.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写毕业实习日记,记载每天毕业实习的情况(如心得、收获、发现的问题),作为检查毕业实习计划执行情况的依据,并为编写毕业实习报告积累资料。毕业实习日记必须妥为保存,不得遗失,凡涉及机密材料的,不得泄露。
2.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按照大纲的要求编写。着重写自己的收获、体会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等实际内容。
3.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把毕业实习日记和毕业实习报告交给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审阅,评定成绩后,全部送学院办公室统一保管和处理。
四、毕业实习鉴定(小结)与考核
1.学生毕业实习鉴定(小结)内容包含学习态度、劳动态度、组织纪律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毕业实习鉴定(小结)由学生先作自我鉴定(小结),经小组讨论(讨论时,请工人或技术指导人员参加),实习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书写评语。这一工作尽可能在现场进行。
2.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由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结合毕业实习报告的内容以及实习单位指派的实习指导人员的意见按五级积分制评定成绩。
3.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于毕业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考核成绩及毕业实习鉴定送学院办公室,因故缓交应向学院说明原因。
4.无故未按时交毕业实习报告的学生,或病假、事假总计占实际毕业实习实数的1/3及无故旷工累计为2天的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须重修重考。
五、毕业实习纪律
1.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帮助改正。情节严重的,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领导研究后可停止其毕业实习,并限期返校,听候学院处理。
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需请事假或病假的,须持证明报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由学院批准才能离队。
3.毕业实习学生应爱护现场所使用的仪器和劳动工具,未经现场指导人许可,不能擅自开动机器和使用仪器,如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也必须在技术人员知道下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发生损坏事故,将追究责任。
4.毕业实习结束后,不得提前离队。毕业实习结束后若是假期,学生要求由实习地点直接返家经批准者,其路费按实习结束地点直接返校的标准开支。未经批准者必须随队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