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登录入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或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学院按以下程序处理。
1、学院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违规人员和违规人员所在部门。
2、违规人员在接到违规行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情况说明,交主管教学院长。
3、违规人员所在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在接到违规行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对违规行为调查报告、对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交主管教学院长。
4、学院成立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成员为主管教学院长、院工会主席、院党政办主任、院教务办主任、院教务干事、违规人员所在部门(正、副)负责人、院教职工代表,组长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工会主席担任,秘书由院教务干事担任。
5、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依据违规人员书面情况说明、违规人员所在部门对违规行为调查报告、违规人员所在部门对违规人员处理意见、《登录入口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违规人员行为进行认定,认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违规人员。
6、违规人员接到书面认定意见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有权申诉,仅以书面申诉意见交主管教学院长。
7、违规人员在接到违规行为通知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递交情况说明或在接到书面认定意见后三个有权申诉工作日内未递交书面申诉意见,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第一次裁决成为最终裁决。
8、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接到违规人员书面申诉意见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裁决。
9、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将最终裁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