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暂)
2016年04月27日 | 点击次数: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暂)
2016-04-27

1.教研室是学院下辖的最基本的教学组织单位,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教学、教研、科研的组织、管理工作。

3.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4.教研室负责新教师和助教的培养工作。

5.教研室负责对归口专业进行目标管理,如制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

6.教研室负责对归口课程进行目标管理,如制定、完善归口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周历、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计划和总结、课程建设、试题库或试卷库建设等。

7.教研室负责对归口课程进行教学人员安排、教材选用、考试(查)的命题和阅卷的组织工作。

8.教研室负责归口课程的课程设计的组织工作,并给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教研室每个学期均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教研室每个学期均应制定本学期教师的辅导答疑计划。

9.教研室每个学期至少要开展9次教研活动,要有会议记录。

10.教研室每个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公开课,要有听课记录。

11.教研室每个学期都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并给出自查总结。

11.教研室要对开新课教师、拟调入教师(或分配的研究生)安排试讲课,并给出书面意见。

12.教研室要做好各种文档的分类、归档工作。

13.教研室要做好教研室资产的保管工作。

14.教研室要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