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更换教学任务办理手续
1.确因不可抗拒原因,任课教师及时提出停课或调课或请人代课或更换教学任务申请。任课教师只能请本院教师(含学院请的外聘教师)代课,确因时间仓促任课教师未能请到本院教师(含学院请的外聘教师)代课,任课教师可以办理1次停课或调课申请。
2.教研室根据情况确定停课或调课或请本院教师(含学院请的外聘教师)代课或更换教学任务,并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院教务办备案。
3.严禁任课教师私自停课或调课或请人代课或更换教学任务。
二、纪律
有下列行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小组依据《登录入口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认定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1.任课教师私自停课或调课或请人代课或更换教学任务。
2.任课教师未能及时提出停课或调课或请本院教师(含学院请的外聘教师)代课或更换教学任务申请,影响正常教学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