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___应用统计___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代码: 025200
一 专业领域简介
应用统计是将统计学的一般理论和方法应用到社会,自然,经济,工程等各个领域的一门学科,主要包括应用概率、数理统计、生物统计、保险精算和风险管理等等分支。
应用统计是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2011年新增设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点,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建设。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获得统计学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级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有统计学与应用经济2个跟本学科相近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较为完善的学科结构为统计学硕士学位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学科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培养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重达到80%,高级职称的比例达85%,同时,聘请了一批学术功底深厚、社会资源丰厚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校外导师,取得了大批在国内外颇具影响的重要研究成果。
二 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咨询和研究机构培养高级应用统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熟练统计软件,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应用的基本技能。
3.能够独立从事实际领域的应用统计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的实际运用。
三 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但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双导师制是指1个校内学术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参与指导工作。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实践部门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 学制与学分
1.学制原则上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第二学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3.最低学分要求
4.英语实行免修制度,申请免修条件如下:
(1)TOEFL成绩85分以上(IBT),2年内有效;
(2)IELTS成绩6分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1200分(旧)以上或者300以上(新),5年内有效;
(4)GMAT成绩65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WSK(PETS 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480分以上;
(7)本科或硕士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五 课程设置
注:1.英语实行免修申请制度;
2.同等学历及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六 必修环节及要求
1、专业(科研)实践 ,计6学分
研究生期间必须进行专业(科研)实践,时间安排在第3至第4学期,内容包括社会调查、案例调查与分析、创新性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等,实践总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3000字),并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读研前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可申请免修专业(科研)实践。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计2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研读不少于30篇的中英文文献,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按学校有关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模版撰写开题报告,并由该研究方向导师指导小组(3-5人)进行评审,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阶段。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个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并由该研究方向导师指导小组(3-5人)进行评审。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由应用统计方向导师指导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待解决的问题及其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对检查未通过者,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提出新的方案。除保密论文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申请答辩。
七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主要围绕统计学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进行,尽量结合本专业系部或导师的科研课题,从而有利于发挥导师在指导论文工作中的作用。论文的撰写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要求学位论文对本课题的国外研究现状作出综述,并对前人的研究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新的研究思路。学位论文要有自己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的实验方法或结果。学位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工作量,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论文字数一般为3-5万字。
3、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符合GB7713~87国家标准。论文的图表、格式要求规范,文字要精练,字体要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
4、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合格者,授予理学硕士学位,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学位点负责人签名: 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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