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学第一周第一天教学检查,任课老师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2、任课教师认真准备教学文件(教案、讲稿、教学日历)。教学日历纸质版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于第二周周二前交教务办 。
3. 各系(部)下周二前提交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到教务办。
4. 做好开学补考相关工作。
5. 做好未正常毕业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
教务办
2018.9.3.